05-06 来源:行业新闻
近日有媒体报道:从5月2日起,公安部交通违法系统升级,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,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,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,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。
据公安部网站5月6日消息,针对有媒体报道“公安部允许‘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’”,公安部交管局指出,该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。
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,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,对“买分卖分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。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处“买分卖分”行为的工作机制,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完善核查程序。